学校消防安全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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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个人口密集的地方,往往因为一点小失误就引发火灾,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存在哪些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消防安全存在哪些问题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很多学校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和做好防盗安全工作,在教职工和学生宿舍楼的窗户、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安装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和铁栅栏,在夜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造成人员疏散不畅。

2、消防安全意识差。学校领导对消防工作往往不是十分重视,对火灾隐患危害的认识不够,思想麻痹,认为抓消防工作事倍功半,不如抓教学质量、升学率等工作见成效。所以,在消防工作中,只做表面文章,在消防方面投入的经费不多,对查找的火灾隐患存在侥幸心理,整改不到位。

3、消防宣传教育不够,监督管理不完善。加强消防宣传,落实监督管理机制,杜绝火灾隐患是防范火灾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绝大多数学校还没有真正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有意识地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之中,消防宣传教育没落实,没有真正形成一种长抓不懈的长效机制,致使师生缺乏消防安全意识,遇到火灾惊慌失措,局面失控。

4、消防基础设施薄弱,且缺乏维护保养。一是相当一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没有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车取水口,不按消防技术规范配置室内外消火栓、水带、水枪、消防水泵等设施,无法保证消防用水需要。二是灭火器材严重不足,绝大多数学校由于经费不足,没有配齐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器材设施,或者配置后多年没有进行维修,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望火兴叹。

5、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重。随着家庭生活的提高,许多学生配备了电脑、电风扇、电温瓶等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违章用电现象较普遍,而学生消防意识比较淡薄,又经常处于紧张的学习生活之中,往往在使用各种电器后忘记拨出插头,致使电器长期处于通电状态,极易造成电气火灾事故。另外,一些管理不善的学校,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点蚊香、抽烟等现象越来越严重,火灾危险性非常大,稍有疏忽,就会酿成大灾。

  学校消防安全的对策

(一)健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1、做好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关键,健全消防组织是保障。学校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增强责任意识,确定校内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建立义务消防队,具体负责抓好日常校内防火、灭火工作。2、学校应建立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和加强学校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改善消防安全“软环境”,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运行机制。

(二)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1、学校问题带有普遍性,许多消防问题都要经费去落实,而学校又是义务教育,基本没有什么经费来源。所以,学校应积极争取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在消防经费上给予倾斜政策。2、学校要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经费开支计划,积极落实资金配置消火栓、水带、水枪、消防水泵、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提高学校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部门协调,加大学校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深入细致开展学校火灾隐患的整改。1、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应严格按照界定标准要求,将学校纳入消防监督管理重点,督促学校加强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应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应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依法给予查处,以此来全面促进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2、城建部门应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许多学校之所以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疏散出口不符要求、消防器材设施缺乏等问题,是因为城建部门没有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没有做到建筑设计、验收与消防审核、验收同步进行,致使这些建筑物在建筑初期没有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在设计源头上留下了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城建部门在督促学校新、改、扩建建筑物审核验收时,应及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提前介入,共同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确保新的隐患和问题不再产生。3、教育主管部门要把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来抓,在日常管理中,要定期对学校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出口情况,查用火用电情况,不能因为便于管理和防盗安全工作,就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将窗户封堵,要下大力气加强日常管理,将用火、用电“管”起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起来。

(四)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规定:教育、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依法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之中,力争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促进消防知识进家庭,达到“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整体消防意识。

2、教育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相互协调,合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学校和消防部门可利用军训、“11.9”等宣传活动时机,通过校园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园网络等形式广泛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向学生传授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制定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活动,可以使学生了解火灾情况下的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方法和要点,以帮助学生尽量克服在火灾情况下的惊慌心理,克服盲目行为,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可以使消防官兵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迅速采取对应的灭火战术,为扑灭火灾和抢救人员节省时间,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