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委托服务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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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4篇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 ,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

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向

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为甲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资金并促成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 %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按照与

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账日前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律( )非诉字第 号

委托方(甲方):中国 组委会

受托方(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中国 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 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其中含

商服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住宅面积: 平方米 层 数:

管线名称: 长 度:

4、其 它: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6、其他

7、任务完成日期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 %,即(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xx]162号和黑建规[20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