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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 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承诺函
吉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我单位属于地(厅)级事业单位,有正高级职称职数。根据《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单位 同志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业经本单位审核属实,并已按规定公示完毕且无异议,特推荐参加本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如果该同志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我单位承诺聘任。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